1. 玲珑路,玲珑轮胎和佳通轮胎哪个更好些?
佳通轮胎所追求的是驾驶舒适性,而玲珑轮胎所追求的则是经济性。所以佳通轮胎在行驶时的平稳性、抓地力、以及防爆耐磨等方面,都具有不错的表现。而玲珑轮胎则是降低轮胎工作时的滚动阻力,达到一个降低车辆行驶油耗的效果。两种轮胎品牌所侧重的方向不同,我们可以根据自己不同的需求来进行选购
2. 临安区玲珑村何时改变?
临安区玲珑村的改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。政府和当地居民需要共同努力,从多个方面入手,包括改善基础设施、提高居民生活水平、加强环保意识等。
此外,玲珑村也需要发掘和利用自身的资源和特色,例如农业、旅游等,来促进经济发展和吸引更多的人才。
只有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,才能实现玲珑村的全面改变,使其成为一个更加宜居、美丽、繁荣的地方。
3. 和异性出差时有过什么难忘的经历?
那还是我刚大学毕业那会儿,分配到一个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工作。
那个时候,我是刚刚25岁,身高1.80,浓眉大眼儿,风流倜傥,不说人见人爱吧,也是众多女性围猎的对象。有不少的人给我介绍对象,也不知怎么的,没有一个完全符合我心目中的标准,可能也是家条件优越自身条件好太挑剔了。
一次单位安排我和另外科室的小李参加省厅组织的演讲比赛,晚上住在一个宾馆。小李,是接替她父亲来单位上班的。她时年比我小二岁,长相姣好,身材匀称,也就是1.60左右吧。
在单位里,我俩关系就不错,我拿她当妹妹看待。她对我也挺好的,平时有点什么好吃的都能给我拿点儿,一起吃饭散步了都是常事。
这次一起出差,也是小李张罗买的车票订的宾馆,反正是一切行程安排后勤保障她都包下来了,俨然成了我的大内总管。
我俩吃完晚饭在大街上逛了一会儿,就买了些水果回宾馆了。我洗完澡正躺在床上看电视,这时电话铃响了。
原来是小李说她房间内的电视打不开,让我帮一下忙。我二话没说,穿上衣服就去了。
到了她房间,我三下五除二,就把电视打开了。挺简单地呀,我自言自语说道。是啊,可我怎么也打不开,可能是我太笨了,随后就是银铃般的笑声。我这才注意到:小李可能也是刚洗完澡,一头长长的披肩发错落有致地散披着,身上散发出女性特有的那种醉人的香味儿,眼神儿柔柔的……
王哥,我这有两罐啤酒,反正这么早也睡不着,喝点儿呗。
我说,明天咱们还进行演讲比赛,喝酒影响声带,再说还要保持精力,早点休息吧,以后有机会再喝。
那,那好吧,以后再喝,王哥你也早些歇息吧。
那次比赛,本来我俩在单位配合挺好的,稿子也背得滚瓜烂熟,可不知为什么,突然之间她卡壳了忘词儿了……最后在十多个参赛单位中只取得了第九名的成绩,远远低于我们冲击前三的预期。
比赛过后,我发现小李与我的关系似乎也疏远了,态度也发生转变大不如从前了。
不长时间,就听说小李找对象了,大约过了半年多吧,小李结婚了,后又调到别的单位了,我俩的联系至此也中断了……
这就是我和异性出差时难忘的一段经历。只所以难忘,并不是有什么出奇地故事,而是隐约感到那时候我所谓的高傲伤了一位姑娘的心,她刚刚萌芽的初恋被我的无意无情伤害了、凋零了。在此,我诚心地向曾经的小李道谦,说声对不起。那时我还年轻,不懂初恋……
我是情感领域创作者@天马行空WD ,欢迎关注留言探讨。
4. 玲珑无意结局?
大结局:分别永别,合二为一。
日光照在白林的一草一木上,也照着这对父女,火屠辛享受着此刻的静谧美好,想着女儿已经长大了,虽然他努力的在追赶,可他们之间已经越追越远了,玲珑终归还有自己的路要走。转眼火屠辛看见树下长着一大朵月露茸,果然是他的女儿,就是运气好,想到什么都能得到,看着玲珑开心的样子,火屠辛心满意足。
元一和玲珑马上要启程去平亭,火屠辛特地做了各种玲珑喜欢吃的小菜给他们路上充饥,其中一道就是月露茸,又将鱼船钥匙交给玲珑,元一还拿着那把火牙,说是火屠辛送给他的,大概是怕一个元一保护不了玲珑吧。送他们离开时,火屠辛甚至难抑泪水,将玲珑叫回来又抱了抱看了看,这是他最后一次见玲珑。
平亭开始灾后重建,路边有士兵和百姓一起不分彼此联手修复店面摊铺,有个小姑娘在分发包子,乌缘也得到了一个,正要给钱时小姑娘却不要,乌缘对平亭的印象算不上好,但如今看见所有人互帮互助的画面有些说不出的触动。玲珑和元一坐在鱼船上吃着火屠辛做的小吃,这道月露茸可以说得上难能可贵,它需要月亮照射后再经太阳升起前的夜雨,最后被太阳照耀才能长出,织火此刻不是雨季,能有月露茸简直是奇迹。
小时候玲珑哭闹要吃月露茸,火屠辛就背着一桶水蹲守在白林里,第二天养出了一大片月露茸,玲珑后知后觉的意识到,这次的月露茸可能也是如此。火屠辛知道她会走,养了月露茸,给了元一火牙,问了元一才知道,火屠辛今天一大早叫了元一去焰宫,让他用滴血石承诺护玲珑周全。之后火屠辛坐在了先祖王座上,他的火牙自由控制着焰宫的火,这么细想,元一有个大胆的猜测,火屠辛体内有合灵石,他这次并不是送别,而是永别。
火屠辛缝好了玲珑的衣裳,叠放整齐,将自己的石头项链放在衣服上,环视这个充满欢声笑语的小屋子,自外侧合上了门。来到焰熄墙内,族长和大家都在等他,所有人都知道火屠辛要干什么,唯独玲珑不知。火屠辛拿着凝石丸,眼前的崖曾经消失过他的锦儿,说不定这回他们夫妻还能相见呢。玲珑意识到不对急急回转,到家已经只有那几件叠得整齐的衣服和火屠辛的项链。玲珑遇见了赤方,得知了火屠辛的死讯,他用命将裂缝堵上了,拯救了所有人。不论是元一还是火屠辛,都喜欢背着玲珑做事,只是元一她拦住了,火屠辛却没有。
玲珑变换成神主模样走入火中,穿过火障,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,那是已经石化的火屠辛,旁边躺着的是她娘亲锦儿,他们终于又相见了。玲珑靠着火屠辛的臂膀,感受着他们俩一起化为飞灰,变成两束光围绕着她,一颗合灵石渐渐的出现在她手掌间,与她合二为一。此时焰宫的光芒与彼生柱一起亮起,元一看见了拨开云层后明媚的太阳。
平亭,微生砚的金库倒了,所有人欢呼。织火,玲珑在荣耀石上刻上了他们父女的名字,织火人最大的荣耀就是为地火战死,玲珑带着父母的期盼,牵着元一的手,走过四季,踏过繁花,去往宿川下一个需要神主的地方。
5. 你觉得古代最肉麻的诗是哪首?
前段时间流行“夸夸群”,据说夸到人肉麻。其实比起古人,尤其是那些闷骚型的古人,差远了。今天我们就来重新认识一下“大小杜”,撩开两个肉麻的“夸夸君”的面纱。
先说“自夸型”的老杜。
很早就知道一句诗:“读书破万卷,下笔如有神。”那时候语文老师经常拿这句诗敲打我们,让不会作文害怕作文的我们多读书。这句座右铭甚至被我悄悄刻在书桌上,聊以自励。后来才知道,杜甫的这句话跟“多读书就能写好文章”一毛钱关系没有。彼时,37岁的杜甫困守长安已有三年,应试不第又不甘心的诗人为了谋取功名,精心炮制了一篇又一篇简历,四处投递,又四处碰壁。
《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》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炉的。诗人先是在简历里狠狠地自夸了一番,说自己不但读过很多书——破了万卷,文章也写得堪比曹植杨雄——如有神嘛。然后笔锋一转,开始诉苦,十三年来自己骑着一头毛驴,游荡在长安街头,“朝扣富儿门,暮随肥马尘。残杯与冷炙,到处潜悲辛” 。举着简历早上敲敲富人的大门,晚上追着达官贵人的高头大马,乞求有人能够赏识,可谓看尽白眼历尽酸辛。作为“诗圣”,作为被后人高山仰止般推崇的文人,杜甫身上一直披着一件霞光万丈的圣衣。可是现在,他却站在“出彩中国人”的舞台上,甩掉圣衣戚戚然打起了悲情牌。不知道这牌会不会戳中你的泪点,让你顷刻间崩溃?
再说“夸人型”的小杜。
“娉娉袅袅十三余,豆蔻梢头二月初” 。如果用一句诗来形容少女的美好,没有比这句更厉害的了。可是,诗人杜牧如果真是在描写纯真的少女,倒也不负我们沉湎其中的陶醉,事实上这是诗人最不堪的一段岁月印记。
公元833年春,31岁的杜牧前往扬州任职,并在那个春风十里的繁华之地断断续续待了三年。三年里,杜牧像个纨绔子弟,不时出入青楼,过着温香软玉的闲适生活。33岁,杜牧离开扬州赴长安就任监察御史,因为舍不得自己喜欢的一位歌女,挥笔留下了这首著名的《赠别》。
要知道这位歌女当时只有十三岁,差不多还是一个孩子。如果杜牧用情专一也就罢了,31岁在镇江遇见歌女杜秋娘,作《杜秋娘诗》,32岁在洛阳与歌女张好好不期而遇,作《张好好诗》。难怪诗人离开扬州十年之后,不自禁地感叹“十年一觉扬州梦,赢得青楼薄幸名”,也算为自己这段荒唐岁月盖棺定论。
6. 你有没有只敢匿名说的秘密可以分享?
我前任劈腿是因为知道我睡了她闺蜜。
这件事还得从十五年前说起,我以前回答也稍微提起过,这次具体说一下。
大概在十几年前,我上高中那会儿,我突然疯狂喜欢上一个女孩,结果她和我相反,因为我的喜欢,开始疯狂讨厌我,甚至连我的朋友也一起被讨厌,她每次见到我的时候,表情如下。
而我,看到她的大白眼,不仅没有感到羞愧,惭愧,反而突然就明白了一件事,我悟了,我喜欢她,不是因为她的颜值,也不是因为她的身材。
虽然高中我们学校的女同学都没发育得太好,但是,不得不说,她个头不高,短发,身材也不好。
于是,面对她的大白眼,我是这样还击的。
那时候,我以为我是吴彦祖陕西宝鸡分祖,甚至我把偶像电影里面掌握的所有技能,都用到了。
在高中以前,我是一个极度害羞的男生,而在高一之前,我因为没考上高中去职教中心混了半个学期,然后回去我堂姐代课的初三混了两个月,所以我重新上高中的时候,制霸了我们班第一,整个人脸皮最后,自信心也是爆棚。
我常常在想,也许我在高一制霸全班的时候,追求那个妹子,也许就不会有后来的事情了,可是,我真正喜欢她是在高二,于是事情变得奇妙了起来。
我不懂得怎么追妹子,毕竟那一年我还很纯洁,开始的时候我身边的兄弟是如下图这样的。
后来经过一段时间,这段时间里,我上课或者自习的时候,经常是这样一个动作,如此一个表情。
我以为自己很帅,没想到,很快我身边的兄弟骂我是傻×,说和我在一起太丢人了。就连几个班干部都劝我,高中学习为主,不要太浪。
再回首,我就成了这样。
我心有不甘,然后就到了高三,因为我会考的时候故意放水,就到了普通版,到了普通版之后,我又开始舒舒服服的制霸全班,那时候我错误的认为,她讨厌我是因为我不够自信了。
我天天睡觉,每次第一,一直到了高考的时候,我是我们班第二,第一比我多了两分,反正我们都没上本科,那时候录取分数线是500,我考了473。
到了大学,我以为我可以放下了,我尝试着谈了一段恋爱,最后连女孩子手都没拉过,分手了。
再后来,已经是几年以后了,大概15年的时候,我发现,那个我喜欢了很多年的女孩,我加了她的好友,知道她还单身,我就开始追求她,但是被她无情拒绝了。
她说,知道我喜欢她这么多年,她很感动,可是我们不合适。
那一年我特别沮丧,于是我开始奋发图强的写小说,在我们这个小县城,很快我的收入就变得可观了起来,我父母大多数时候都不管我,我一个人就跑去出浪,撩各种妹子,也就是那个时候,我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第一次,那个女孩也算是我真正意义上的初恋。
我们两个火热地聊了一晚上,第二天就见面了。
后来我陆续谈了几个女朋友,发展得很快,分手的速度很快 ,那一年的时间,我特别浪。
以至于在几年后的时间里,我经常会遇到熟悉的面孔,而那个面孔是一家三口之中的某一个。
有一次我认识了一个女孩,我们在一起一段时间之后,那个女孩带了个闺蜜,居然就是我曾经喜欢过很多年的女孩,那时候算起来差不多有十年的时间了。
那时候我已经放弃了,十年的时间,太累了。
然而有一天晚上,我请她一起去看电影,她居然答应了。
我办了一张钻石卡,专门看电影,有那么两三个月,我们就是吃饭看电影,晚上我送她回家,她家就在我们县城的中央位置。
有一天,她问我,为什么这么早把她送回去,我苦笑着说,太晚了,怕你不愿意待着。
她说,她睡不着,我说,那我们再出去。
那天晚上,我鼓足了勇气牵了她的手,然后,我们去了酒店。
大概在一起几个月之后,有一次聊天的时候,我们聊起她的闺蜜,她说她闺蜜很纯情,喜欢一个男生很久,我当时心直口快,“其实你闺蜜不像你见到的那样,她特别喜欢玩……”
我说出口之后,就知道说错话了,结果,后来我又犯了更严重的错误,那天晚上我看见她哭了。
哭得特别惨。
比我喜欢她十年还惨,可是我不知道怎么安慰她。
之后我们有一段时间没联系。
大概一个月之后,她说她喜欢上别的男生了,我说,那分手吧,她说好!
我当时心灰意冷,差不多一个月没怎么出门。
没出门的那段时间,脑洞大开,写了好几本书的开头,于是沉迷写作,无法自拔。
不知不觉又过了三个月,新年来临的时候,宝鸡下雪了,雪特别大,我听我朋友说她结婚了。
7. 北京地铁10号线站名?
北京地铁10号线起点位于北京市西北方向海淀区蓝靛厂地区的万柳站,穿过万泉河路后沿巴沟路、海淀南路、知春路、土城北路向东,斜穿城市东北角的太阳宫地区后沿东三环路一直向南,在经过南三环分钟寺桥后,沿龙爪树路向南,再沿石榴庄路向西到丰台区宋家庄;之后沿石榴庄路一直向西,经大红门、玉泉营后沿看丹路向西,在丰台区刘家村转向北;过丰台货场、丰台北路,至六里桥西站与9号线换乘,而后继续向北至蓝靛厂路站转向西北,穿过北京西机务段后转向东北沿西三环路向北,经莲花池西路、复兴路至永定河引水渠转向西北沿蓝靛厂南路继续向北,经阜石路、玲珑路、紫竹院路、远大路,至火器营转向东至本线终点万柳西折返线。